【寻声觅音】香港中文大学(深圳)校歌征集活动启动!
2023年3月21日,港中大(深圳)迎来了九周岁生日,不知不觉中,大学也与你并肩走入了建校的第十年。
大学图书馆里的沙沙翻书声,教学楼间匆忙却有条不紊的脚步,神仙湖畔的风和映在侧脸的夕阳,你的脑海留下了校园里的哪些场景?中国与西方的融会,传统与现代的结合,你在大学生活中感受几何?
可能你曾经有感而发,想要用音乐描绘校园的美景或展现对大学生活的热爱;或许你一直期待,希望能够在香港中文大学(深圳)的校歌中留下自己的笔墨……
为迎接香港中文大学(深圳)建校十周年,并为彰显大学办学成就,增强师生校友的凝聚力和归属感,现面向全校师生、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公开征集香港中文大学(深圳)校歌作品。

征集活动有关细则如下:
01 征集时间
即日起至2023年12月15日
02 作品要求
1. 征集内容为香港中文大学(深圳)校歌,作品时长为5分钟以内。作品要求完整,歌词、曲谱需一并完成提交,作品需有伴奏(即包括旋律、歌词及配乐),不接受无伴奏(清唱等)或无歌词(纯音乐等)作品。
2. 作品应具有丰富的思想内涵和文化底蕴,歌词需为中文,内容应体现我校传承香港中文大学传统;弘扬“一腔热血、百年大学、千载品牌、万世良心”的办学精神和“学贯中西、会通古今、融合文理”的培养理念;彰显我校作为一所国际化研究型大学,结合了粤港澳大湾区地理优势及深港文化融合的特色;展现大学采用“学、思、践、悟”的书院制培养方式,提供多元的全人成长环境。
3. 作品须有歌名,歌曲应当简洁明炼,富含真情实感,朗朗上口,易于传唱。
4. 作品须注明词曲人,并承担原始创作版权,须为新创作或未曾发表的原创作品,重新编配翻唱作品不纳入本次征集范围。不得有侵犯第三方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等侵权行为,如涉及抄袭、借用等侵权行为均由作者本人承担相应责任。
03 征集范围
校歌面向全校师生、校友、家长及社会各界人士开放征集,由个人创作或由多名人士共同创作的作品均可参加。
04 投稿要求
1. 投稿需实名,来稿请在邮件标题注明“校歌投稿+投稿人姓名”,如为校内师生或家长,请在邮件中注明身份及年级、学院、书院等信息。如投稿作品由多人参与创作,需由其中一位创作者代表进行投稿,并在邮件内标明所有创作者成员实名信息及其创作部分。
2. 投稿曲谱应为简谱或五线谱,歌词须写在相应音符的下方。
3. 歌词、歌名须附释文说明(包括创作思想、创意说明、相关注解等,如引用典籍请注明出处)。
4. 请于2023年12月15日前将作品音频(mp3、m4a或wav格式)、曲谱电子版(pdf文档)及歌词释文(word文档)一同发送至电子邮箱:cpr@cuhk.edu.cn,文件须以“投稿人姓名+歌名”命名,邮件内请注明投稿人姓名、身份证号码、联系电话、通讯地址、电子邮箱等详细信息。
05 评选奖励
作品被最终选用的投稿者将获颁荣誉证书并获赠大学纪念品,投稿作品未被选用的参与者也将获赠大学纪念品一份。
评选机制
大学将成立校歌词曲评审委员会,对投稿作品进行评选及审议。
评审委员会名单
委员会主席:
徐扬生 香港中文大学(深圳)校长
委员会成员:
朱世平 香港中文大学(深圳)副校长
王 丛 香港中文大学(深圳)协理副校长(学生事务)、逸夫书院院长
顾 阳 香港中文大学(深圳)学勤书院院长
陈永勤 香港中文大学(深圳)思廷书院院长
叶小钢 香港中文大学(深圳)音乐学院院长
陈永华 香港中文大学(深圳)音乐学院副院长
金 平 香港中文大学(深圳)音乐学院副院长
黄顺真 香港中文大学(深圳)大学艺术中心主任
林成川 香港中文大学(深圳)人文社科学院助理教授(教学)
朱 熹 香港中文大学(深圳)理工学院副教授
黎梓琪 香港中文大学(深圳)2018届毕业生、大学首届毕业歌曲《吟游诗人》曲改编、混音
06 特别声明
1. 应征作品不得违反相关法律规定,应明显区别于其他学校校歌和其他音乐作品,不得抄袭。
2. 作品一经采用,其著作权、修改权及使用权归香港中文大学(深圳)所有,不得再作其他使用。
3. 凡参加本次校歌征集活动的投稿人均被视为同意并接受本声明,无需书面或其他方式予以确认。未满18岁的投稿者必须得到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批准才能提交作品参赛,而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必须阅读并同意本文条款及细则。如果未成年投稿者作品最终被采纳,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可能需要签署进一步文件或协议。
4. 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香港中文大学(深圳)所有。
咨询邮箱:cpr@cuhk.edu.c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