职责简介
校长办公室简介
香港中文大学(深圳)校长办公室(简称“校办”)为学校行政综合协调部门,主要职能是围绕学校中心工作,积极发挥参谋助手、信息枢纽、公文处理、组织协调、督查督办、联络接待、信息公开、信访、法律事务、机要保密、重要会议及活动组织等作用,落实全校各项管理和服务工作。
具体职责:
负责校级会议组织工作,编印会议纪要,督办会议决定及其他重要决策;
根据校领导指示,协调校内各单位有关工作;
组织协调学校日常事务和大型活动,督办学校决策及重大事项的落实;
负责与上级单位及相关部门联络,协调有关来访接待;
负责起草学校重要文件,指导校内各单位公文处理,规范校级规章制度的制定、修订、废止和发布;
负责全校机要文件的收发及保密管理工作;
负责学校行政的印信管理和使用,负责校内各单位印章的刻制及规范管理;
负责校级授权、学校事业单位法人证书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管理;
负责学校安全保卫工作,协调应对紧急突发事件;
负责学校信访工作;
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